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雅安市弘利展化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 单位基本信息
单位名称: 雅安市弘利展化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(此处根据实际信息填写)
法定代表人: (此处根据实际信息填写)
生产经营场所地址: 四川省雅安市(具体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)
* 行业类别: 专业技术服务业(具体代码根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确定)
二、 排污许可证核心信息
排污许可证编号: (例如:91511800MAABCDEFG001P)
有效期限: 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
* 发证机关: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
三、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信息
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领域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属于非生产型、轻污染的服务类企业,生产运营过程中不涉及工业废水、工艺废气等典型工业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。本公司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如下:
- 生活污水: 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,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,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
- 固体废物: 主要为办公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,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;可能涉及的少量废弃电子设备、墨盒等,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回收处置。
- 噪声: 主要来源于办公设备(如空调、打印机等)运行,通过选用低噪设备、合理布局、加强维护等措施,确保厂界噪声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相关要求。
四、 污染物防治设施与措施
本公司已建立并执行以下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,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持续改善环境绩效:
- 生活污水排放口规范化管理。
-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、贮存与合规处置体系。
-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,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运行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信息。
- 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。
-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
五、 环境管理要求与承诺
本公司郑重承诺:
- 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持证排污,按证排污。
- 确保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,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。
- 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。
- 如实公开环境信息,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- 持续加强环境管理,积极践行绿色办公理念,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贡献力量。
六、 公众监督与信息反馈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本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,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举报:
- 监督举报电话: 12369(环保举报热线)
- 发证机关: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
- 本公司联系人及电话: (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负责环保事务的联系人及电话)
本公示信息将根据排污许可证变更、延续等情况及时更新。
雅安市弘利展化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(公司盖章)
XXXX年XX月XX日